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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類別:兒童精神科
疾病名稱:如何確知小兒是否有過動疾患
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在台灣約有5-7%的小孩患有注意力缺陷的疾患,以下我們就以此稱為「ADHD」,男孩較女孩易好發,造成此疾病的因素相當多,包括有:腦神經傳導物質的缺乏、腦部的傷害、社會環境的影響等等,要診斷此「ADHD」需要把其他的經神問題排除,例如:精神分裂症、焦慮症及燥鬱症等等,另外也必須把調皮、好動及過動做一個仔細的區別,以免過度診斷或沒有及早診斷出而影響小孩的學習及人際關係。  

要確定診斷「ADHD」是有標準的臨床診斷,依據其中包括了二大類型:第一類是注意力不能集中,也就是容易分心、做事不能專心、也無法安定下來專心聽人說話、日常生活也常發現漏東忘西的情形。第二類是過動的行為及易衝動的表現,顯示出孩子的活動量相當高,很難乖乖聽話,甚至不按牌理出牌,相當的沒有耐心。以下列出這二大類的臨床診斷項目供大家參考:
一、注意力不集中:  
  1.在課堂或活動時不易維持注意力。  
  2.常常粗心不易注意細節。  
  3.常常看起來不易專心聽別人正在對他說的話。  
  4.經常有困難把事情或功課做完。(不能完成的原因不是因為對事情或功課不理解的緣故)  
  5.常常難以規劃工作及活動。  
  6.時常逃避、不喜歡或排斥需要全神貫注的事。(例如:寫作業)  
  7.常常遺失東西或遺忘事物。(例如:玩具、老師交待要帶去學校的作業、課本或鉛筆等)  
  8.容易受到外界刺激而分心。  
  9.對日常生活的事物容易健忘。  

二、過動、易衝動的行為表現  
  1.經常手忙腳亂或坐時扭動不安沒法坐好。
  2.在課堂或其他需要好好坐在座位上的場合,時常離開座位。  
  3.在不適當的場合經常過度地四處奔跑或攀爬。(在青少年或成人可能只僅限於自覺不能好好安靜下來)  
  4.經常有困難地安靜地遊玩或從事休閒活動。  
  5.常常會覺得有一股“想要動起來”的衝動。  
  6.常常很多話。  
  7.時常在他人問題未說完時,便搶著回答。  
  8.在需要輪流或排隊等等待時有困難。  
  9.時常打斷或打擾他人。(例如:打斷別人玩遊戲)  

家中若有懷疑的個案可以依據以上的評斷標準做一個對照,若有二種類型中,至少符合6項以上且症狀持續6個月以上就能確定診斷,尚有懷疑可以帶至專科醫師處做一個仔細的評估,及早診斷及治療對小孩日後的發展相當重要。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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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9/08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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